海外业务品牌 —— “Fenva Precision(丰凡精密)”
REV 2026-01 · 中文
保密文件 · 共 2 页
双方保密协议
本协议另备英文版本,可应要求提供。
丰凡的保密承诺:对于客户(乙方)提供的图纸、三维模型、设计与技术资料,丰凡(甲方)将严格保密,仅用于为该客户报价与加工,绝不向第三方披露、不与其他客户共享,亦不用于生产竞品零件。本协议为双方互负对等的保密义务。
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:
各为 “一方”,合称 “双方”。每一方均可能作为保密信息的披露方(“披露方”)和/或接收方(“接收方”)。
目的
双方拟就精密 CNC 加工及相关制造服务,评估潜在或现有的业务合作(“合作目的”)。为此,任一方可能向另一方披露相关保密信息。
保密信息
“保密信息” 指一方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披露的非公开技术或商业信息,包括图纸、CAD/CAM 及 STEP 文件、三维模型、规格、公差、工艺、技术诀窍、样品、价格、报价、预测及经营计划等,无论是否标注 “保密”,亦包括依其性质或披露情形足以使人合理认为属于保密的信息。
保密义务
接收方应:
- 仅为合作目的使用保密信息;
- 对其保密,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;确有需要时,仅可按 “需知” 原则,向已承担不低于本协议保密义务的员工、关联方及专业顾问披露;
- 以不低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谨慎程度予以保护,且无论如何不得低于合理审慎标准;并
- 不超出合作目的合理所需对其进行复制、分析或反向工程。
图纸、模型与文件
一方提供的图纸、三维模型及文件,仅用于为该方报价及加工零件,不得与任何其他客户共享或为其利益使用,亦不得用于生产竞品零件。上述材料的所有权及全部知识产权仍归提供方所有。
除外情形
保密信息不包括接收方能够证明属下列情形的信息:(a)非因违反本协议而已或将进入公知领域;(b)在披露前已由其合法知悉且不负保密义务;(c)未使用或参照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;或(d)由第三方在无限制条件下合法提供。
法律强制披露
若接收方依据法律、法院命令或有权政府机关的要求须披露保密信息,可予披露;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应事先及时通知披露方并提供合理协助,以便其申请保护令或缩小披露范围。
不授予权利;不作保证;无交易义务
全部保密信息仍归披露方所有。本协议不授予任何专利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的许可或其他权利。保密信息按 “现状” 提供,披露方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。本协议亦不要求任何一方必须继续进行任何交易。
退还或销毁
经披露方书面要求或本协议终止时,接收方应及时退还或销毁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副本,并应要求出具书面销毁证明。接收方可保留一份存档副本及常规系统备份;在其保留期间,该等副本仍受本协议保密义务约束。
期限与存续
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 三(3)年,但任一方可提前三十(30)日书面通知终止。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,自每项保密信息披露之日起 三(3)年 内持续有效。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,在其依适用法律仍属商业秘密期间持续受保护。
救济
双方确认,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的不可挽回的损害。因此,守约方除依法主张其他救济外,有权申请禁令或其他衡平法救济。
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
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。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且逾三十(30)日的,提交甲方住所地(中国江苏省苏州市)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其他条款
本协议就其标的构成双方的完整约定,并取代此前的全部磋商。本协议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签署。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,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。若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,其余条款仍继续有效。本协议可分份签署,并可采用电子签名或扫描签名。
签署
本文件为 Fenva Precision(丰凡精密)提供的模板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双方在签署前应交由具备资质的律师审阅。
